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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二章 懵懂少年

15世纪末,由欧洲通往美洲的大西洋航道被哥伦布开辟,欧洲人纷纷远涉重洋来到美洲。17世纪初,首批英国移民到达北美,在那里开拓自己的伊甸园——新英格兰。移民中有100多名清教徒,曾在牛津和剑桥大学受过古典式的高等教育;为了让他们的子孙后代在新的家园也能够受到这种教育,他们于1636年在马萨诸塞州的查尔斯河畔建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所学府——哈佛学院。

哈佛大学,简称“哈佛”,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都市区剑桥市,一所顶尖私立研究型大学,常春藤盟校、全球大学高研院联盟成员。

林大少过来哈佛,并非心血来潮;也绝对不是炫耀,并且也没那个资本。过来就是为了一个人,还不是美女;确切来讲,只是一个目前看来稍微有那么一点不普通的年轻人而已。

当然,能够考入哈佛大学的年轻人,都不能说是普通人。

好在知道详细信息,毕竟目标人物在后世名气实在是太大;因此在校期间各种历史,都被挖掘了出来;只能说网友实力绝对不凡,另外也不排除是一种营销手段。

后世来过哈佛大学,毕竟实验室每年要吸纳不少新鲜血液;作为始终排在世界前三知名高校,怎么可能放过。

加上旁边就是大名鼎鼎的麻省理工,因此林大少对于哈佛并不陌生。

在打听好几个人之后,终于找到目标人物。

1984年5月14日;扎克伯格出生于纽约的一个犹太人家庭。中学时期便展露天赋,开始编写代码。他的父亲在20世纪90年代曾教导他ataribasicprogramming,之后聘请软件研发者大卫-纽曼当他的家教。纽曼曾说扎克伯格是一个神童。

扎克伯格高中时,很喜欢程序设计;特别是沟通工具与游戏类。他还开发过名为zuc软件程序,让父亲可以在家里与牙医诊所交流。这一套系统甚至可视为后来美国在线实时通信软件的原始版本。

在高中后期,更是创作了名为synapsemediayer音乐程序,并且借由人工智能来学习用户听音乐习惯,贴到shdot上后;被pcmagazine的五星评价为3颗星。微软与美国在线当时就想要招揽并训练他,不过扎克伯格仍选择进入哈佛大学深造。

尽管在高中时期就开发出性能先进的软件,但在哈佛大学并不能算特别露脸的一件事情。毕竟这里天才云集,差不多每个人都有异于常人的本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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