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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3章 断臂求生

我是真的不知道,走法律程序会那么麻烦。

首先,我得向法院提交起诉状;法院需要对起诉状进行查看,符合起诉条件,再立案。立案后,再查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还值得调解;如果发现感情确已破裂,并且调解无效的,准予离婚。

我天,为啥结婚没有这么繁琐的手续呢?

如果嫌麻烦,分居满两年也可以。

如果嫌两年时间长,起诉先,如果法院没判下来,分居满一年也可以。

这么熬下来,我估计我能疯掉,怪不得小川笃定地说随我走法律程序!

我怎么可能熬得过他呢?

分居?怎么分居?

不闹离婚的时候,我们倒是经常分居,那是他愿意的。这回我提离婚了,他才不会和我分居呢!

他说就在屋里保卫家,保卫爱情!

去他奶奶的爱情,我特么好想给他喂上一包老鼠药。

我做梦也没想过,曾经我也是深深爱过他的,为什么让我产生了如此恶毒的想法。

真的,太烦了。

没错,我可以起诉。

我起诉的话,他天天在家里闲着,也不出去干活,我还得养着他。我打又打不过他,撵又撵不走他,我拿他怎么办呢?如果他在家仅仅只是吃一点饭也就罢了,可他怎么可能只会吃一点饭活命?

不用工作、甚至家务也不做,早上睡到自然醒,起床后随便吃点东西,然后出去打打小牌、这样的日子,可是很多小老百姓向往的生活。

而且,他还要我陪他行房事!

我怎么还可能愿意陪他睡觉?

如果我不愿意陪他睡觉,他就强制执行。

我骂他婚内强奸!

他说你去告我吧。

告他,我就得收集证据,还得整理材料,我玩得过他吗?我倒也不是怕人看笑话,我是没有精力和他耗。

孩子永远都是妈妈的软肋。

欢欢读不读书,小川做得到不闻不问,可我做不到!

我还得挣钱养家啊!

也有很多人给我出主意。比如吃完饭往锅里掺一瓢水啊、比如趁他睡着了把他揍一顿啊……

听得我都好笑,拿这些个正常夫妻的吵架套路对付一个小混混,真的弱爆了!

那么多年的血泪经验告诉我:姑娘一定要远——离——渣——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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